两拳肇命案 打死怨邻罚款8千

星洲日报2016.03.22

两拳肇命案 打死怨邻罚款8千

    (峇株巴辖21日讯)两拳打死怨邻案今日过堂,被告邱振福聆听控状后当庭认罪,其代表律师以被告行为良好且已悔过等理由求情,推事最终宣判被告罚款8千令吉,如无法偿还则以坐牢18个月取代。

    被告邱振福闻判后,在律师陪同下当庭缴付罚款,此案告一段落。

    邱振福(译音,43岁,印花厂员工)被控于今年2月14日上午11时45分至中午12时,在王国花园一住家前,无意图致死林源合(72岁),触犯刑事法典304(b)(误杀)条文。

延扣期间曾想寻死

    被告的代表律师祖丽娜今口在峇株巴辖推事庭上强调,被告邱振福无论在家中或社会都行为良好,没有案底,事发后也主动报警,显然无意加害死者。

    她说,被告也被警方延扣7天期间,在牢房内深感害怕和后悔,甚至有轻生的念头,在家人支持下才走出阴影,并勇于面对此案。

    她指出,单身的被告在4名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负责照顾分别为77和67岁的年迈父母,希望推事以罚款作为刑罚,让被告早日重回社会工作,继续照顾双亲。

    本案主控官慕斯达金副检察司则以被告致死一条人命,希望推事下判时一并考量。

    推事莫哈末祝西米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宣判被告必须缴付罚款8千令吉,否则必须坐牢18个月取代。

    身穿淡粉红色衬衫与牛仔裤的被告今日出庭面控,全程冷静淡定地聆听审讯,他在闻判后随即缴付罚款,在亲属陪同下离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