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1914年之前的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


东南亚纵横AROUND SOUTHEAST ASIA 2009.5

浅谈1914年之前的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
林志清

The Society of Overseas Chinese in Malaya Before 1914
Lin Zhiqing

[Abstract]
There is a close relation between Britain's gradual establishment of colony in Malaya and Chinese swarming into Malaya. This paper has a cursory carding on the history of overseas Chinese in Malaya Peninsula from 1786 to 1914, reviews the form and development of the overseas Chinese society in Malaya from five aspects, Such as population growth, class structur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social organizations, culture and education. Lastly, the author discusses some standpoints about this phase of the overseas Chinese society in Malaya.

    在二战以前,英属马来亚一般是指英国在马来半岛上的势力范围,但严格说来,这一称谓也包括英国在马来群岛及其他地方的保护领地,例如英属北婆罗洲、文莱、沙捞越以及纳闽岛和圣诞岛等。本文所指的英属马来亚仅限于英国在马来半岛上的势力范围,即马来半岛上的海峡殖民地、马来联邦和马来属邦。

一、英国在马来半岛的殖民拓展

    英国在马来半岛的殖民活动大致可追溯至1786年,从最先的占领槟榔屿,进而租借新加坡,到组建海峡殖民地以及稍后的马来联邦,再到1914年马来属邦的最终形成,英属马来亚经历了一个不断扩展与深化的过程。

    ()最初的“果实”:海峡殖民地

    1786年,莱特占领槟榔屿,英国在马来亚获得第一块根据地,从此开始在马来半岛进行殖民拓展。1800年,吉打苏丹与东印度公司订约,将槟榔屿以及该岛对岸的威斯利省正式让予英人。为了抗衡荷兰在爪哇的商业势力,英国急欲寻求另一块新殖民地,终于在1819年,莱佛士发现新加坡,与柔佛天猛公订约租得该地,1824年迫使柔佛苏丹签约,永久割让新加坡。英国早在1795年就曾夺得马六甲,之后因故交还荷兰,1824年马六甲重义落人英人手中(注1)。1826年,英人把槟榔屿,新加坡和马六甲三地组成海峡殖民地,归属印度殖民政府,总督官署最初设在槟榔屿,后移至新加坡。1867年海峡殖民地脱离印度殖民政府管制,成为皇家直辖殖民地。

    ()干预政策的产物:马来联邦

    1870年前,英国对马来半岛各土邦基本采取间接控制的不干预政策,随着列强对殖民地争夺的日益剧烈以及马来半岛内地发现丰富的锡矿,英国转而采取积极的干预政策。1874年,借由平息拿律战争(注2),海峡殖民地总督克拉克与霹雳的马来各酋长签订“邦咯条约”(注3),声明霹雳受英国保护,接受派遣驻扎官(Resident,也称参政司)。同年,雪兰莪因为解决五部酋长纠纷而接受英国保护。此后10余年中,森美兰、彭亨也先后接受英国保护。1896年,英国把上述4个邦合组为马来联邦,首都设在吉隆坡(注4)。

    ()英属马来亚的最终形成:马来属邦

    马来联邦组成后,半岛其余5个邦并没有加入其中。1909年,英国和暹罗(今泰国)签订“曼谷条约”。暹罗屈于英人武力,同意将马来半岛北部各邦的宗主权让予英国。据此英国与玻璃市、吉打、吉兰丹和丁加奴订约,规定各邦接受英国派驻顾问官(Adviser)控制政务,成为英同的保护属地,合称为马来属邦(注5),1914年,半岛最南部的柔佛正式加入此行列。于是英国对马来半岛的势力范围全部实现殖民统治,英属马来亚最终成型。

    二、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与马来半岛的交往历史久远(注6),中国人移居其地至迟在15世纪(明代),至今已有数百年的时间(注7)。在18世纪末叶之前,马来半岛的华侨为数尚少,各方面发展还比较不完善,此时的华侨社会只具有一些雏形(注8)。

    学者们大多将1786年作为马来亚华侨史步人近代的开端。英国在马来半岛逐步建立殖民地与中国移民大量涌入马来亚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在英国殖民地不断拓展的同时,半岛上中国移民的数量也在迅速增长。华侨先驱们不断凋适自身,在当地寻求生存和发展,到19世纪末201世纪初,英属马来亚终于形成了较为完备和成熟的华侨社会(注9)。下文将对17861914年这一段时期的马来半岛华侨史作粗略的梳理,以期大致了解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的形成与发展状况。

    ()人口增长

    中国明清两代实行海禁,但该时华侨冒险出洋者已渐多,当中就有往马来半岛的。中国移民在马来半岛的主要登陆地点在1786年后由马六甲移向槟榔屿,1819年后又移向新加坡,此三地控制着中国移民渗入半岛的内陆地区。

    1860年的《中英北京条约》规定,华人有自由出国的权力,使英国在华招募劳工合法化。1870年后,英国殖民势力向半岛内陆延伸,此时马来半岛华侨人口数量剧增,包括大量经由“猪仔”贸易南来的契约华下。据不完全统计,18811930年,到达海峡殖民地的华人共约830万人,其中70%是“猪仔”(注10)。

    1678年,马六甲人口为4884人,华侨仅有716人。英人接管后,华侨人口逐渐增加,1911年马六甲人口为124081人,华侨有35450人。槟榔屿1818年的华侨数量为7858人,至1860年达到28018人,20世纪初,槟、威两地人口达20余万,华侨约占一半(注1)。而新加坡1821年全岛人口仅为4724人,华侨数量为1150人,1836年全岛人口增至29984人,华侨数量达13479人(注12)。至1911年,新加坡华侨人口达219600人,占总人口的72.4%(注13)。

    1911年,马来联邦人口共1044465人,华侨数量为433244人,同年,马来属邦(注14)人口共719556人,华侨有49386人。柔佛1894年的总人口为30万,华侨数量高达21万(注15)。

    ()阶层结构

    对于华侨社会的阶层结构,王赓武先生较早提出,海外华人社会在阶级构成方面不同于传统的华人社会,分为“商”和“工”两个主要群体(注16)。颜清湟教授指出,在探讨新马华人社会的阶级构成之前,必须记住海外华人社会的移民性、下属性和都市性,具有不稳定的人口流动、不具备完整成熟的阶级体系以及主要由商人和工人构成的特征。颜清湟教授更进一步提出了“商”、“士”(知识界人士)、“工”三阶层范式(注17)。一般说来,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的阶级关系主要是种植园主和种植工人、矿主和矿工、店主和店员的关系,基本上是一种相互依存和剥削的关系。阶级差别反映在房产的多寡、生活方式以及服饰穿着上(注18),也反映在名誉、地位和权力上。马来西亚学者林水檺在《马来西亚华人史》一书中考察了1911年马来联邦华侨职业构成的百分比,认为华侨中以矿工最多,农业工人次之,华侨大多为劳动者(注19)。在海外华人社会中,财富是决定社会流动的主要因素,英属马来亚的经济发展为华侨提供了许多获得财富和改变社会地位的机会,不少书中记载了很多华侨移民由穷变富、从社会底层逐步上升到上层的故事(注20)。

    ()华侨经济

    早期华侨背井离乡,远赴异国他乡,发展经济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其首要目标。英人在政治和经济上均未做好准备前,华侨就早把马来诸邦作为海峡殖民地的内陆经济扩展地,成为开发马来亚经济的主力军。英属马来亚的华侨经济主要是种植业、采矿业和工商贸易业等。

    与当地“甘榜农业”不同,华侨种植业以出口为导向,19世纪前半期多种植甘蜜、胡椒、丁香和豆蔻,19世纪后半期转而种植甘蔗和木薯(注21)。内地各邦苏丹推行“港主制”(注22)相类似的制度,对华侨一般采取较为友好的态度。华侨的种植园一般采用“轮垦法”,依靠“赊票制”供应劳工(注23),资金大多由海峡殖民地的商人或店主资助。宣称不持什么“史观”立场的占姆斯·杰克森评价说:“在19世纪的大多数时期,华人在开发出口导向农业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比欧洲人大”(注24)。橡胶种植是时任新加坡植物园主任的英国人李德立引人马来亚的,1896年,华侨陈齐贤在林文庆的劝导下在马六甲试种,几年后取得巨大成功,于是不断扩大规模(注25)。1910年前后,华侨掀起了种植橡胶的热潮,“橡胶大王”陈嘉庚就是在1906年投入这一新兴行业的。1905年英属马来亚的橡胶产量尚不足200吨,至1914年已增至4.8万吨,超过巴西而跃居世界首位(注26),此时“马来亚树胶业,乃全操于华侨之手”(注27),后来其优越地位虽渐被欧洲人取代,但华侨为日后英属马来亚殖民经济支柱之一的橡胶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马来亚矿藏至富,锡、铁、金产量尤为丰富,锡矿业乃是华侨经济的重头戏。9世纪华侨就已在吉打采锡,15世纪马六甲也有华侨从事锡矿开采。马来亚锡矿业真正发展起来是在18世纪末之后、20世纪以前,锡矿业经营者多为华侨,华侨矿工数量之巨更是惊人(注28)。18991900年间,马来亚锡业平均年产4万吨左右,华侨所采者即达3.8万吨,在1910年总产量44999吨中,仍占88%(注29)。英属马来亚的主要锡矿产区在霹雳和雪兰莪。山田秀雄以1874年为界,将19世纪后半期马来亚锡矿业的发展划分为“贷款头家(注30)和地方苏丹的支配时期”与“贷款头家和英国驻扎官员的支配时期”,认为华侨锡矿业的发展是得益于掌权者的承认和扶植,但也肯定华侨矿工是这一发展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注31)。贷款头家和华侨矿工的关系是由某种秘密结社头目支配的(注32),华人私会党力量的消长决定了19世纪马来亚锡矿业的起落沉浮。与华侨橡胶业命运相似,由于受到欧洲资本的强劲冲击,华侨锡矿业优势在20世纪后逐渐消失。

    华侨可谓是创立马来亚工业的功臣,约在150年以前,华侨就在槟榔屿、马六甲一带设立若干小规模的手工业。限于殖民地的经济和政治环境,英属马来亚的华侨工业经济始终处于萌芽的轻工业阶段。在商贸方面,华侨则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马来亚华侨从事之商业,各行均有,举凡祖国七十二行商,几乎全部介绍南来(注33)。在英属马来亚时期,华侨商人沟通了宗主国与殖民地、马来半岛与世界各地、中国与当地华侨的经济往来。新加坡成为贸易转口中心,华侨亦贡献良多。此外,随着华侨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华侨银行业也在20世纪初出现,其资本虽不如英人所创设者雄厚,但因华侨众多,业务也颇为发达(注34)。比华侨银行业历史更久远的民信汇兑业在此时也有一定的发展(注35)。

    ()社团组织

    马来亚华侨社团组织始于私会党(注36),英国殖民当局曾允许其注册存在,过后严禁土生华人加入,终在1890年颁布解散私会党的条例。海峡殖民地的私会党先行解散,十数年后,逃至内地各邦的私会党也遭此运数。

    远在荷兰殖民时期,马六甲华人甲必丹带头捐建青云亭作为福建同乡祭祀场所,成为当地同乡社团的雏形。1801年槟城成立的仁和公司(注37)英属马来亚较早的地缘组织;1819年,曹亚志(注38)在新加坡创立的曹家馆是马来半岛最早的宗亲组织;叶百治、叶万岁等人1868年成立的北城行(注39)是新加坡华侨建筑行业最早的行会组织。1877年后(注40),华侨社会逐渐摆脱私会党的影响而口趋安定,各类社团组织纷纷成立(注41),均有其宗旨并发挥相应的作用,成为联络同宗、同乡和同行,增进群体凝聚力和谋求共同利益的实体。到19世纪末,英属马来亚的华侨社会形成了福建、广府、潮州、客家和海南五大帮派,这就使得社团的帮派色彩更为浓烈,不时引起冲突,但也极大地加强了华侨社会内部组织的严密性。19世纪8090年代,超越帮派的活动逐渐成为新的时代潮流(注42)。清末,维新派在新加坡成立的保皇党是华侨社会中最早的政治性社团,1905年,支持孙中山的革命势力筹组了中国同盟会新加坡分会。1900年成立的“海峡英籍华人公会”(注43)是华侨社团组织中较为特殊的,其宗旨为效忠英帝国及增进侨生华人的福利。这些均表明了华侨社会的政治性在逐步走向成熟。

    ()文化与教育

    刘伯骥先生曾说:“舍文化不足以言华侨,舍文化因素,更无法认识华侨之本质”(注44)。面对不同于中国本土的移居地社会文化脉络,华侨必须不断进行文化调适。曾玲教授在《越洋再建家园——新加坡华人社会文化研究》中概述丫新加坡华人社会从1819年开埠迄今的历史变迁过程,认为由于特定的历史环境,深具社会性和整合功能的中同民间文化成为新加坡华人文化的主流,经过调适演变,新加坡华人文化发展出了具有本地特征的形态(注45)。虽然该书仅是考察新加坡一地,且时间跨度较本文探讨的大,但是对于我们认识与了解1914年之前的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的文化还是颇具参考和指导意义的。

    教育对华侨的政治认同、文化认同和族群认同具有相当大的作用。很多研究成果都说华侨自古以来都有倾资办学的传统,其实不尽然(注46)。1815年,马六甲有华侨创办的私塾9间,共有学生160多名。至1884年,海峡殖民地的私塾发展至115间,其中槟城52间,新加坡51间,马六甲12间(注47)。相对于当地华侨的人口以及经济实力,这样的教育规模是弱小的。这时期的华校大部分是华侨社会自发组织的,教习四书、五经等,属旧式的教育。20世纪初开始,为与维新派和革命党人争取“侨心”、“维系侨情”,清政府采取各种办法扶植海外华文教育,劝渝各地华侨兴办新学堂。1904年槟榔屿中华学堂成立,之后在英属马来亚纷纷成立多个新式学堂(注48)。

    《察世俗每月统计传》(注49)为英属马来亚最早的华文报刊。1880年薛有礼在新加坡创办《叻报》,这是该地最早由华侨独立创办的报刊(注50),该报倾向于保皇守旧派。之后英属马来亚各中心城市(新加坡、槟城、吉隆坡等地)均有华侨创办报刊,宣传各种政治思想。革命党和保皇党还以报刊为阵营展开沦战(注51)。

    三、关于1914年之前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的几点思考

    ()移民的经过与形成的原因

    庄国土教授在论述历代闽南华侨出国的现象时,概括性地指出在“明初以前,主要是与对外贸易相联系。明中期以后,则主要与西方殖民者东来和南洋的开发有关”(注52)。虽然移居马来半岛的华侨不仪来自闽南,大多来自于更广范围的闽粤沿海地区,但是纵观历史上华侨往该地区的移民过程,是与庄教授的判断相吻合的。从较宏观的历史视角看,西方殖民者的东来冲击了中国的传统经济,本就地狭民稠的闽粤两省更是不堪重负,而世界市场的形成以及英国殖民者对马来半岛的开发急需大量廉价劳动力,客观上提供了谋生的机会。这样一推一拉,加之闽粤两省居民素来具有敢于冒险、向外进取的禀性,故大量涌人马来半岛,构成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形成的人口基础。

    移居世界各地的华侨为何形成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华侨社会,不外乎由于华侨本身对当地主流文化的否认与排拒,或是主流社会对华侨的排挤。最初华侨移居马来半岛,将之视为居留地而非归宿地,主动独立于当地社会之外。及至葡萄牙、荷兰和英国先后在此实行殖民统治,对华人和当地各族群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导致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的最终形成。

    ()在当地的适应

    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的形成也是华侨不断适应外界环境,调整自身求得生存与发展的过程。马来半岛上的华侨是和平移民,大多是劳动者,没有掌握政治权力,处于从属地位。移民先驱们不仅要战胜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而且要接受英国殖民当局和当地马来统治者的管治,但是他们却能够在艰难闲苦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开创出一片天地,奠定了英属马来亚殖民经济的基础,并成为欧洲资本顽强的竞争对手。我们既感动于国贫民弱背景下的华侨的休戚与共,也钦佩华侨先贤们的智慧才干。

    ()内部组织的发展演变

    由于是移民社会,加上统治当局的职能缺失,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内部社团组织林立,成为凝聚群体力量、谋求共同利益的有效实体。从早期的华人私会党到后来血缘性、地缘性和业缘性等各种类型的社团组织,虽然没有执掌行政权力,却也对华侨社会内部实行着相当严密的组织管理。华侨社团帮派林立,难免造成彼此间的误解与冲突。正如有外同学者所言:“在马来亚,来自中国不同乡村的华人,对于其他没有社会关系联系的其他华人,惧怕的心理就和面对马来人或其他族人时一样”(注53)。随着时代的前进,为了避免华侨社会的内耗,各种超帮派、超地域的组织应运而生,以图达到对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的有效整合。

    ()与祖籍国的关系

    在华侨华人研究中,华侨华人与中国的关系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课题(注54)。1914年之前的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与中国的关系经历了由疏远到逐渐密切的过程。

    晚清以前的封建政府大多将华侨视为弃民,不但不加以维护,反而施加种种迫害。而先前的华侨虽然有浓烈的家乡故土情怀,与祖居地有着一定的联系,却鲜有民族、国家的意识。随着晚清朝野对华侨认识的逐渐转变,保护和利用华侨成为清朝华侨政策的主要内容(注55)。在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中,清政府在此建领事馆、设中华总商会、推动新式华文教育、派军舰巡游各华埠、鼓励华侨商人回国投资,其至在华侨当中卖官鬻爵,所有这些举措主观上当然是为维护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却也不可否认地加强了当地华侨社会同祖籍国的联系,增强了英届马来亚华侨对祖籍国的向心力。辛亥革命前的维新派和革命党人也是大力争取海外华侨的支持,尤其活跃于英属马来亚的华侨社会之中,这主要是因为此地的华侨人口集中,经济实力雄厚,加之华侨中“新客”占绝大部分,与祖()国的联系较强。相较于东南亚其他各地的华侨社会,在清末民初,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的民族主义情绪更加激昂,爱国热情更加高涨。


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政治学理论博士研究生

注释:
11824年“英荷条约”重新划定了英荷两国在东南亚的势力范围,英国以苏门答腊的明古连换取马六甲。参见D. G. E.霍尔:《东南亚史》,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泽,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97页。
2:在拿律,分别控制着两个锡矿中心区的华人私会党义兴公司和海山公司长期对抗,在1861年和1865年就有过两次械斗,1871年霹雳苏丹逝世,两派卷入了王位继承的纠纷,遂于18721873年爆发更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华侨矿工死伤逾万。
3:其中“除了涉及马来宗教和习惯以外的所有问题,都必须听取英国驻扎官的意见并遵照执行”的条款成了此后英国同每个马来土邦所签订的每一项协议的要点。详细见聂德宁:《试论“邦咯条约”的签订及其后果》,载《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2期,第87-93页。
4:华侨志编纂委员会:《马来亚华侨志》,中国台湾省台北:1959年版,第3739页。
5:马来属邦并非一个统一的组织,各邦保持名义上的各自独立。
6:历史上中国与马来半岛交往状况请参阅林远辉,张应龙:《新加坡马来西亚华侨史》,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7:巴素著,刘前度泽《马来亚华侨史》,槟榔:光华日报有限公司,1950年版。
8:有关评判华侨社会是否形成的一般标唯详见黄松赞:《试论新马华侨社会的形成和历史分期》,载《东南亚研究》1981年第3期,第4761页。
9:黄松赞先生把新马华侨社会的发展历史划为3个时期,即形成期、发展成熟期和转变时期,本文赞同此种划分方式。
10:陈翰笙:《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北京,中华书局,19815月版。
11:华侨志编纂委员会:《马来亚华侨志》,中国台湾省台北:1959年版,第103页、106页。
12:唐志尧:《新加坡华侨志》,中国台湾省台北:华侨文化出版社,1960年版。
13:华侨华人概述编写组:《华侨华人概述》,国务院侨办侨务干部学校,1993年版,第92页。
14:不包括柔佛,因该州在当年还未加入。
15:华侨志编纂委员会:《马来亚华侨志》,中国台湾省台北:1959年版,第103页、第106页。
16:王赓武:《一个新民族的传统领导:新马华人》,载G.威杰耶沃登主编:《论领导和权力》,吉隆坡:马来亚大学出版社,1968年版,第210页。
17:按照颜清湟教授的范式,“商”为最高的阶层,居“士”之上,“士”又居“工”之上。参见颜清湟:《新加坡和马来亚华人社会史18001911年》,新加坡:牛津出版社,1986年版。
1818692月,一些富裕的中国商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的朋友们穿上长袜,以区别于较下层阶级的成员。参见宋旺相著,叶书德泽:《新加坡华人百年史》,新加坡中华总商会,1993年。
19:林水檺、骆静山合编:《马来西亚华人史》,吉隆坡: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1984年版。
20:华侨发家致富的事例请参阅彭家礼编著:《英属马来亚的开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杨建成主编:《英属马来亚华侨》,中国台湾省台北:中华学术院南洋研究所,1986年版。
21:甘蔗和木薯分别以威斯利和马六甲为中心向内地各邦发展。
22:“港主”是持有马来统治者发出的河契(surat sungai)而对某块土地具有占有权的半封建华人头领,马来统治者通过“授权书”(tauliah)使港主获得族人头领和苏丹权威代理人的合法地位。
23:有关“轮垦法”和“赊票制”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占姆斯·杰克森著,赖顺吉译:《垦殖民与冒险家》的第一章《华族农业拓荒者的据点》,载(马来西亚)《资料与研究》1997年第25期。
24:占姆斯·杰克森著,赖顺吉译:《垦殖民与冒险家》,(马来西亚)《资料与研究》1997年第25期。
25:宋旺相、叶书德译:《新加坡华人百年史》,新加坡中华总商会,1993年版。
26:陈惠真:《马来亚的橡胶之父》,载《东南亚纵横》2000年第8期,第3637页。
27:华侨志编纂委员会:《马来亚华侨志》,中国台湾省台北:1959年版,第141页。
28:唐史青:《新加坡马来亚华侨经济》,中国台湾省台北:海外出版社,1956年版,第73页。
29:参见《马来亚华侨志》,第156157页,书中原数据为78%,应为计算或刊印有误。
30:“贷款头家”是向锡矿企业提供贷款从而拥有锡包买权的华侨商人,一般认为华人贷款头家控制着19世纪马来亚锡矿业的发展,是华人锡矿企业的核心人物。相关研究可参见黄麟根:《1914年以前的马来亚锡矿工业与霹雳、雪兰莪、森美兰和彭亨等州的特殊关系》,图森:亚利桑那大学出版社,1965年版;叶玉宏:《马来亚锡矿工业的发展》,吉隆坡和新加坡:马来亚大学出版社,1969年版。
31:山田秀雄著,刘晓民译:《19世纪后半期马来亚锡矿业的发展——论华人锡矿企业的特征》,载《南洋资料译丛》1986年第2期,第7086页。
32:相关研究可参阅朱东芹:《19世纪的华人私会党与马来亚锡矿业》,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2年第2期,第5463页。
33:华侨志编纂委员会:《马来亚华侨志》,中国台湾省台北:1959年版,第166页。
341903年,粤侨黄亚福首创广益银行,是英属马来亚首家华侨经营的银行;1906年潮侨黄松亭创设四海通银行;闽侨陈延谦1912年倡办华商银行。
35:相关研究请参阅柯木林:《新加坡侨汇与民信业研究》,载柯木林、吴振强编:《新加坡华族史论集》,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1984年再版。
36:华侨私会党乃国内天地会的别支,有三合会、三点会和三星会等名称,马来亚私会党多立公司为名,如义兴公司、海山公司等。据记载,1799年槟榔屿就有私会党的活动。
37:创始人为嘉府州(今梅州)客家人傅上璋、黄文添、李采瑜,是槟城嘉应会馆的前身。新加坡最早的地缘性社团为广州帮成立于1822年的宁阳会馆。
38:曹为广东台山人,助莱佛士登岛有功获赐一地,遂建曹家馆以利族人。
39:北城行为新加坡华侨建筑行业最早的行会组织,会所为庙宇式,供奉鲁班神位。1906年,由张弼士在新加坡倡设的中华商务总会(后改称中华总商会)乃当时影响和作用最大的超地域、超帮派的业缘性组织。
40:这一年,清政府在新加坡设立领事馆,海峡殖民地政府设立华民护卫司。
41:有关华侨社团组织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吴华:《马来西亚华族会馆史略》,东南亚研究所出版,1980年版;《新加坡华人会馆志》,新加坡南洋学会丛书,1975年版。
42:林孝胜:《新加坡华社与华南》,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1995年版.第5458页。
43:最先在新加坡成立,其后马六甲和槟榔屿等地均成立分会。见宋旺相,的引书第185页。
44:刘伯骥:《美国华侨逸史》,中国台湾省: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版,第786页。
45:详细内容请参阅曾玲:《越洋再建家园——新加坡华人社会文化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2003年版。
46:庄国土:《晚清政府的兴学措施与海外华文教育的发展》,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90年第3期,第2228页。
47:柯木林、林孝胜:《新华历史与人物研究》,新加坡:南洋学会,1986年,第73页。
48:各新式学堂如:新加坡养正学堂、广肇学堂(1905),应新学校、启发学校、端蒙学校和道南学校(1906);槟城丘氏学堂(1906)、林氏学堂(1908);吉隆坡尊孔学堂(1907)、育英学堂(1910)以及霹雳育才学堂(1908)、彭亨育华学堂、森美兰中华小学(1909)等等。
491815年英国传教士于马六甲创立,是宣传基督教义的综合件刊物,也宣讲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介绍一些世界新闻和科学知识等。
50:新加坡最早的华文报刊是1837年由广州迁来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同属洋人所办。
51:属保皇派的报刊主要有《叻报》、《槟城新报》、《星报》及《天南新报》,而属革命派的报刊主要有《图南日报》、《总汇报》、《中兴口报》及《槟城日报》。
52:庄国土:《海外贸易和南洋开发与闽南华侨出国的关系——兼论华侨出国的原因》,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94年第2期,第5559页。
53W. H. Newell, Treacherous River, A Study of Rural Chinese in North Malaya, Kuala Lumpur, 1962, p. 19.
54:相关研究请参阅庄国土:《华侨华人与中国的关系》,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55:庄国土:《对晚清在南洋设立领事馆的反思》,载《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5期,第79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