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汽车摩哆商公会 反对未缴罚单禁买卖车

星洲日报2010.10.08
峇汽车摩哆商公会 反对未缴罚单禁买卖车
    (峇株巴辖7日讯)陆路交通局建议修改法令,规定未缴罚单者不能买卖车子。峇株巴辖汽车摩哆商公会认为此法令多此一举,同时将严重影响汽车买卖的业务运作,在目前行情不佳的当儿实施该新条例,,对二手车商无疑是雪上加霜。
    峇株巴辖汽车摩哆商公会会长张松鑫,今午与该会多名理事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该会大多数会员及同业皆认为该法令弊多于利,不但将影响业务运作,也将导致业者必须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陆路交通局早前建议当局修法,规定凡拖欠地方政府罚款的车主,将被禁止更新路税及驾照外,也不能办理任何与陆路交通局有关的事务,包括注册新车或二手车,以及办理车辆割名手续等。
张松鑫:二手车商将陷困
      张松鑫指出,许多二手车商所收购的二手车都不是马上脱手转卖,有者甚至囤积大量二手车长达2年才能卖出。
      若这些涉及拖欠地方政府罚款车辆,在修法后都不能办理割名手续,二手车商将陷入不知该何去何从的困境。
      他说:“车商收购二手车时,他们都会上网或到陆交通局查询车主是否积欠罚单,并要求车主缴清罚单后才交易,但由于当局的罚单资料不是经常更新,因此一些最新的罚单并不能立即被查出。”
    他也说,如今要再联络上那些还未卖出的二手车车主,来解决累积罚单问题,相信也并非易事,因为这些车主可能,已移居外地,未必能在短时间内与他们取得联系,以解决转名手续问题。
禁更新证件已足够
    他表示,现有的禁止被列入黑名单的驾车人士更新路税及驾照法令,已经足以对付那些不缴付交通罚单的车主,当局无须再修法实施有关条例,徒增加业者的负担。
    张松鑫表示,目前该会拥有73名会员,当地有将近100名汽车买卖车商,其中绝大多数会员皆对当局提出此修法建议表示反对,希望当局能够重新考虑实施有关法令。
李文宝:增加官员贪污机会
    另一方面,该会副交际李文宝也表示,担心若多实施一个法令,就会增加官员“贪污的机会”,一旦实施有关法令,将会加剧官员贪污舞弊问题。
    “转名手续可谓非常重要,若轿车不能进行转名手续,却又被不法分子盗用进行非法勾当,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当局可以规定列入黑名单者不得更新路税,但不应用来限制转名手续。”
周威胜:讲一套做一套无所适从
    该会副会长周威胜指出,政府体恤人民面对沉重出生活负担,于不久前宣布放宽条列,让被列入黑名单车主能够顺利更新路税,但如今却再建议实施新条例,一方面作出宽限,但另一方面却又增加限制,令人感到无所适从。
    他也说,一些车主因为无法偿还车贷,才被迫将车辆转卖,因此就算他们知道自己被列入黑名单,也是无力缴清罚款,若实施有关条例,最终深受影响的将是二手车商。
    此外,该会查账赖利新则表示,目前一些拥有多辆轿车的车主所累积的罚单可能更多或更久,尤其商业车辆的罚单相对会更多,他希望当局应深入考虑新条例的利与弊,不要匆促实行。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包括财政邱文兴、副财政陈强兴、交际郑永发及执行秘书王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