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杀妻案 表罪成立 被告25日须出庭答辩

星洲日报2016.04.15


夫杀妻案 表罪成立 被告25日须出庭答辩

    (麻坡14日讯)轰动峇株巴辖的丈大杀妻案今日被判表罪成立,麻坡高庭司法专员贾米拉谕令被告须在4月25日出庭答辩。

    被告的律师维思华表示,除了被告之外,辩方将传召新山柏迈精神病院和峇株巴辖精神专科医生出庭供证,以确定被告在犯案时的精神状况。

    他说,被告在案发前曾遭遇一场车祸,也曾经陶度企图自杀,破送入医院。

    被告洪贵武(译音,46岁)被控于2014年2月8日上午7时至上午10时15分期间,在峇株巴辖金宝花园的住家谋杀妻子陈维琪(译音,死时37岁)。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302(谋杀罪名)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被判绞刑。

    案情显示,被告于2013年10月发生车祸后就无法工作,车祸前是板厂刨工。

    案情指出,隔年(即2014年)的天公涎当天,被告在住家持刀砍死妻子后,主动向邻居要求报案及回网妻子遗体旁,直到警方上门将被告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