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汉办东南亚事务处/孔子学院总部主办 “国外汉语教师教材培训班”

星洲日报2010.10.12

中国国家汉办东南亚事务处/孔子学院总部主办
“国外汉语教师教材培训班”

1.活动目标:
    推广优质汉语教学资源,提高汉语教材使用效益。
    交流汉语教材使用经验,搭建教师互动资源平自。
    建立资源推广长效机制,提升教材资源开发质量。

2.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18日(四)至2010年11月24日(三)
    (18/11/2010北京报到,24/11/2010离会)

3.培训地点:
    北京: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
    武汉:武汉大学
    广州:中山大学
    厦门:厦门大学
    海口:海南师范大学
    长春:吉林大学

4.报名资格:
    1.报名学员须来自海外主流大、中、小学、全日制学校等教学机构,愿使用或试用培训教材的本土汉语教师,并承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2.每校原则推荐1-2人,并由校方出具推荐信。
    3.分配国内十所院校的培训员将由我办根据其地域来源,教学对象及各校培训所长综合平衡分配。

5.截止日期:2010年10月18日(一)

6.培训内容:
    以汉《汉语乐园》、《快乐汉语》、《跟我学汉语》、《当代中文》、《新实用汉语课本》、《长城汉语》、《汉语教学直通车》、《汉语图解辞典》、《汉语图解小辞典》、《汉语教学有声挂图》等优秀汉语教材的使用推广为主线,通过主题讲座、专题研修、示范观摩、座谈讨论等形式,向学员整体介绍我办教材的基本情况,就学员拟选用教材开展专题研修,组织交流应用经验,徽求教材完善和资源开发思路,进一步拓宽渠道与途径。

7.课程内容:
    1教材专题课程:大、中、小学及社会成人用教材推介。
    2教学专题课程:教材中的语言要素教学方法与技巧(示范观摩),教材中的技能教学方法与技巧(示范观摩),教材使用经验交流,多媒体课件制作工具及使用技巧,网络多媒体教学资源的使用。
    3互动交流课程:教材在海外汉语教学中的适用性问题,国内汉语教材编写的改进建议,汉语教材海外推广的具体思路和办法,教材使用的後续支持与服务等。
    4文化研修课程。

8.培训费用:
    1汉办将提供指定城市到中国的国际往返机票费用,及培训期间在中国的团体膳食、住宿、交通费用;
    2汉办将提供所有培训资料;
    3参加培训人员须自己负担中国签证费用和保险费;
    4报名参加人员每人需交100美元押金,培训结束将退还。被录取但不参加培训者,不退还押金。

9.申请方式:
    1填写培训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可下载自www.hanban.edu.sg);
    2完成推荐信;
    3申请表格及推荐信电邮至training@hanban.edu.sg或传真至02-63339930;
    4经审核批准的教师将另行通知,并填写一份中国培训旅行登记表。

10.其他:
    1推荐信必须有所在机构的正式抬头,应注明日期,应包含推荐人和被推荐人的名字及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信息,以及各自签名;
    2同一机构可以使用一封推荐信推荐多名教师,但要注明所有人的个人信息;
    3所有报名人员将从统一地点、统一时间出发去北京,不可以各自在各自城市出发;

11.支持学员选用培训教材的具体措施:
    1提供学员孔子学院奖学金。用於资助学员攻读国际汉语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组织所在学校学生来华留学、受邀参加我办每年组织的有关培训活动等。
    2提供学员教材配套网络多媒体资源。学员可免费获得网络账号、下载更新教学素材及课件。
    3鼓励学员以学校、学区或所在孔子学院为单位对我办现有教材进行资源配套改编,条件成熟的予以立项支持。
    4优先吸收加入世界汉语教学学会。
    5优先受邀参加我办举办的优秀课件、论文、教案、示范课、教具评比等活动,并对优秀者予以奖励。
    6为选用我办教材的学员提供赠书。

中国国家汉办东南亚事务处/孔子学院总部
网页www.hanban.edu.sg
电话:02-6338 7828/02-6451 9928
电邮:training@hanban.edu.sg
传真:02-6333 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