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剥夺全津华小董事部职权

黄复生民族教育言论集

第七辑 关于宽柔小学五校筹款与建校

 

不应剥夺全津华小董事部职权

1990613日《新明日报》报导

 

    全国独中工委会技职教育局主任,也是宽柔中小学董事黄复生表示,倘若教育部长安华依布拉欣真有诚意应在教育法令草案拟妥,但在提呈国会前,将有关新条例完全公布,相信董教总可等至该时才求见安华,反映华社的心声与建议。

 

    黄氏是针对教长安华昨日发表的全津华小董事部问题,及表明现阶段尚未适合会见董教总代表事件上,受本报访问时,如是指出。

 

    他强调,如果全津华小董事部在保障学校的操作及维护华小不变质的基本职权,受新教育法令所削弱或『剥夺』,那就未免太欠民主,且定不被华社所接受。

 

    他说,也就是如此,全体华社对安华所表示的『全津与半津华小董事部的权限将有区别』的言论,深感疑虑。